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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7-28 字体:[ ] 浏览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29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供水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市供水集团党委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供水集团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供水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全面细致传达至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形成了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2.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党委书记亲自指导制定《市供水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面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从思想认识、制度执行、工作流程等方面剖析问题根源,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同时,党委书记强化整改监督检查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于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部室立行立改,对需长期解决的复杂问题,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确保整改目标得以实现。

3.引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党委书记定期听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情况的汇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展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党委书记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领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反馈意见逐条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把自己和工作摆进去,以正视问题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认真组织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

(二)供水集团党委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供水集团党委迅速响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明确做好整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成立供水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全面压实第一责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市供水集团党委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各基层单位、部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单位部室整改落实工作,使全体员工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统一到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形成全员参与、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2.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31个问题,市供水集团党委精心制定《供水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整改清单》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基层单位部室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针对每一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建立“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负责部室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一以贯之”工作机制,把每一项整改事项具体到人,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全体员工不回避矛盾、不敷衍了事,秉持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市供水集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做到问题解决一项、报告一项、检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自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专题会议9次,对反馈意见中4个方面31个问题中所涉及的整改措施,党委会逐一讨论通过。对历史遗留、矛盾集中、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多次组织集体讨论、开展专题研究,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坚定的决心和切实的行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市供水集团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3个,正在推进8长期推进问题项),制定制度7个。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23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今后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年度报表审计报告,严格执行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成效:2024年12月23日,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关于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度学习对本项巡察事项进行深入剖析,着重强调日后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年度报表审计报告,严格执行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风险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风险认识,严格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及要求,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形式,标注密级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

整改成效:《市供水集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于2024年12月19日集团公司2024年第17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同时标注密级以正式文件向市委宣传部报送。集团公司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风险认识和防控能力得到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更加规范,为集团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3.关于“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党委会议题,坚持季度分析研判、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

整改成效:《市供水集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于2024年12月19日集团公司2024年第17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同时标注密级以正式文件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集团公司各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企业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有效降低。

4.关于“以半年专题研究会议记录代替定期分析研判报告。”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修订)》(抚委宣组【2023】1号)文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

整改成效:集团公司2024年度意识形态报告已完成,在报告中集团公司党委充分发挥了意识形态工作在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等关键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5.关于“以业务工作巡查代替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供水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百分制考核,严格按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二是指导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确保集团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平稳可控。

整改成效:一是《市供水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于2025年1月23日集团公司2025年第1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以正式文件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二是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2025年1月3日、1月6日到基层单位开展意识形态检查,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认识进一步提高。

6.关于“领导带头作用发挥不够,个别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做好班子成员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工作。

整改成效:对集团公司班子成员2024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全体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7.关于“缺少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及新任职领域所面临的意识形态风险的提示提醒。”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制定《市供水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新任职中层干部所面临的意识形态风险提示提醒纳入实施细则之中;时刻掌握干部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整改成效:《市供水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于2025年1月23日集团公司2025年第1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将意识形态风险提示纳入领导干部谈话内容,做好对新任职干部提示提醒。

8.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参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要求,每年年初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二是通过党委会等专题会议的形式,每半年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进行专题分析与研究。

整改成效:一是12月25日召开2024年下半年供水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对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形成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明确目标要求、具体措施等相关内容,切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二是集团公司党委于7月23日、12月25日分别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9.关于“集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检监察方面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积极向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请教学习,掌握案件办理工作程序和案卷归档文本制作等方面具体要求,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结合巡察发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总结,查找不足,补齐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2月30日,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制作了PPT教学课件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先后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提升思想认识、巩固理论基础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二是12月31日,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供水集团违规违纪案件开展了审查调查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通过学习队伍的综合素质、办案能力和案卷规范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10.关于“工会资产未有效利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责令相关基层分公司11月22日前将投影仪、音箱等设备返还劳模创新工作室使用;两台蒸汽清洗机应用尽用,下发到创新工作室使用1台检修班组使用1台。进一步完善工会资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工会资产盘点。

整改成效:2024年11月15日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该基层分公司于11月22日前将投影仪、音箱等设备返还劳模创新工作室使用两台蒸汽清洗机应用尽用。该基层分公司于11月20日将投影仪、音箱等设备返还劳模创新工作室使用蒸汽清洗机1台用于创新工作室创新使用蒸汽清洗机1台下发到检修班组工作实践使用。同时完善固定资产台帐,并于12月11日开始对工会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通过整改,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安全意识,工会资产做到物放有序规范管理,资产做到有效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1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部署,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确保供水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内控程序,防范风险。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严格决策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坚持用好“阳光国企”监督平台优势,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规范行权用权。切实提升企业治理效能。切实将“阳光国企”平台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平台管理服务,创新互动交流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平台作为收集意见建议重要渠道的作用,将监督体系嵌入企业治理体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党委把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作为政治任务,严格执行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作为领学人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学思践悟、研机析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坚持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相互促进、学以致用。整改期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次。二是党委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调研提议、通报会商、专家咨询、决策跟踪等机制,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进一步加强了班子自身建设,提高了科学决策水平。整改期间,讨论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13件。三是2024年12月召开“阳光国企”工作调度会。对2024年度“阳光国企”工作进行了总结,“六大员”分别围绕各自负责工作就工作任务及下一步计划进行了发言。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集团“阳光国企”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阳光国企”平台作用和价值,给全体职工提供一个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平台,助推廉洁国企建设。

12.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内容操作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修订《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暂行办法》,明确了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集团公司所规定的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资金五十万元以上的事项(特殊事项,不受于五十万元限额限制)的事项。

整改成效:《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暂行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于2024年8月19日集团公司2024年第十三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其中《暂行办法》第七条修改为“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集团公司所规定的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资金五十万元以上的事项(特殊事项,不受于五十万元限额限制)”。整改期间,讨论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13件,通过对《暂行办法》的修订,使“三重一大”制度内容操作性加强,提高了决策的合规性与风险防控能力。

13. 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议事内容。要确保议事内容记录完整,包括表决的方式、通过的内容和落实工作的明确分工。涉及多项工作的应逐项研究表决,杜绝议而不决。二是规范党委会议及党委(扩大)会议记录格式。制定统一的会议记录格式,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出席人姓名、缺席人姓名及缺席原因、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会议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发言内容、表决结果、回避情况等。三是加强对记录人员的培训定期对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四是定期检查‌。每次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后,将会议记录和纪要经全体党委委员审阅,如对记录有疑问时,将在记录上签署意见,最后由党委书记签字确认。五是全过程实时记录党委会议及党委(扩大)会议,要把领导意见、要求和强调指出的内容清晰、准确、详细的记录,原滋原味的反映会议内容,杜绝错记、漏记、瞒记。

整改成效:一是供水集团党委在此次巡察指导下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党委会议及各类办公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2024年12月制定了《供水集团会议记录规定》,并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在之后的会议记录上都有所体现,同时集团公司党委将其作为长效机制,常态化执行三是1月9日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办公规范化会议记录培训四是2024年8月至今进行了会议记录检查8次。五是通过整改,现供水集团党委会议及党委(扩大)会议记录已按照要求全程实时详细记录。

1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完善。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标对表《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队配备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招录、培养、储备一批高层次、专业化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不断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二是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实施年轻干部源头培养工程,抓好年轻干部资源储备,建立年轻干部培养链,逐步将政治站位高、工作业绩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到领导岗位。出台员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对员工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或业绩考核不合格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进行调整和退出。

 整改成效:一是12月份对集团公司80年以后特别是90年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轻干部情况以及近四年内陆续达到集团公司内部退养条件的中层干部情况进行了梳理,编制成册并进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掌握年轻干部队伍和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学历情况。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起草制定《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从“选才、育才、用才”三个方面,为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探索和建立优秀干部挂职锻炼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单位推荐、组织遴选等方式,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挂职锻炼,促进干部在挂职实践中历练提高、增长才干。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今年年初,启动了基层营业所长的选拔任用工作,1名全日制本科优秀年轻干部走上新岗位。2024年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年轻干部无任用调研,通过分层推荐、联合研判等,精准掌握年轻干部成长轨迹、德才表现,确保及时将能力素质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储备起来。三是对《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邀请公司人力资源顾问对职业发展通道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对薪酬绩效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为员工考核评价奠定基础。

15.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规范记录格式。制定统一的会议记录格式,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出席人姓名、缺席人姓名及缺席原因、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会议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发言内容、表决结果、回避情况等。

整改成效:供水集团党委在此次巡察指导下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党委会议及各类办公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对2024年11月以后的党委会议记录,按照规范要求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详实完整的委会议记录,并确保此类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16.关于“干部任职时间不准确,2名干部未按党委讨论决定日期任职。”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干部的任职时间,统一按照党委讨论决定之日计算。二是组织组工干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精通其中措施规定,确保《条例》内容熟记于心,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三是相关组工干部要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反思和剖析问题成因,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整改成效:对涉及的2名干部任职时间进行了重新认定,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装入个人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2024年12月4日,相关职能部门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同志对工作中,干部任职时间不准确的情况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在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中体现。通过整改,组工干部进一步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对干部的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措施和规定熟记于心。

17.关于“任前公示不规范,公示期不满5个工作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程序和要求,全面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性认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干部任前公示。二是相关组工干部要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反思和剖析问题成因,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整改成效:2024年12月4日,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4年12月30日,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相关同志对工作中,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在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中体现。通过整改,组工干部进一步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对干部的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措施和规定熟记于心。

18.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向党委会进行报告并由党委会审议。二是加强干部的兼职管理,建立工作台账,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整改成效:集团公司党委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党委会,对相关干部兼任外部董事情况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同时进行了备案。相关职能部门对当前兼职的干部建立了工作台账,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相关同志对干部兼职的范围、情形、纪律要求等业务得到了提升。

19.关于“因私证件管理不严格,3名干部出国后未按规定于回国后10日内收缴护照,其中2人逾期收缴护照1个月。”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并组织组工干部、集团公司全体登记备案人员深入学习《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政策讲解》相关文件,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申领程序、因私出国(境)行程前后注意事项等规定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严肃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后果进行再重申、再加压。二是对逾期未归还的3名干部进行组织谈话,强化组织和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三是要求相关组工干部要和对此问题认真反思,在组织生活会做好自我批评,提高认识,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整改成效: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于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6日、10日对逾期未归还的3名干部进行组织谈话。2024年12月30 日,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对工作注意事项和要求进行了强调;2024年12月4日,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政策讲解》相关文件;并于2024年12月向基层下发通知,要求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并将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上报组织人事部。通过整改及学习,组工干部及登记备案人员对相关规定及制度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对因私证件管理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升。

2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坚持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将其列入企业党委党校培训和党建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

整改成效:2024年11月20日,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提升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业务水平。整改期间,集团公司所属某党支部进行了换届。2024年11月26日,经集团公司2024年第16次党委会审议,《关于同意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的批复》以正式文件进行批复;2024年12月19日,经集团公司2024年第17次党委会审议,《关于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选的批复》,以正式文件进行批复;2025年1月23日,经集团公司2025年第1次党委会审议,《关于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以正式文件进行批复。

21.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自觉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通过企业党校、雷锋学院、“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党员学习培训,强化党员干部理论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根基;对近年来受组织处理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让上述人员放下包袱,努力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11月12日集团公司举办了2024年度党委党校第四期培训,集团公司160余名党员代表参加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维度,激发每名同志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的信心与决心。二是12月25日集团公司进行题为《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激浊扬清,久久为功,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根基。三是2024年12月31日至2024年1月7日,对近三年来受组织处理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使其放下包袱,努力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2.关于“评定星级党支部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企业实际,修订《供水集团党(总)支部规范化建设星级管理办法》,明确对本支部党员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予对其进行五星级党支部评定二是根据基层党组织申报情况,按照考评标准,逐一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星”定级,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党委进行审议。

整改成效:《供水集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星级评定管理办法》,于2024年12月19日集团公司第十三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以正式文件下发至基层党组织。2025年将根据此办法进行星级评定,使党支部真正成为了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23.关于“2021年、2022年已收缴污水处理费部分被市供水集团使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从2023年起,供水集团已经做到当年收缴的污水处理费及时、足额上缴,对2019年至2021年末的费用,采取逐年偿还方式,力争五年内偿还完毕;其余滞留污水处理,若是水价调整成功,供水集团将尽快清偿。

整改成效:自2023年起污水处理费已实现当年应缴尽缴针对20192021年滞留污水处理费,采取逐年偿还方式,力争五年内偿还完毕;其余滞留污水处理,水价调整成功,供水集团将尽快清偿。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8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已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整改。

1.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产销差治理专班。二是平衡管网压力。三是设备设施改造。四是强化营收管理。五是制定改造(维修)前后数据对比台账。六是强化数据分析。七是建立工单化管理机制。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产销差治理专班,结合专班成员分工与职责,对降差相关工作进行有效部署及落实。二是各供水分公司按时段提出压力需求,由调度指挥中心根据需求精准调控管网压力。疑似非法取用地下水用户检查完成现已制定DMA小区整改前后对比台账,便于日后汇总分析。各分公司积极利用区域及DMA流量计数据开展有针对性的查漏维修工作,效果初步显现。将测漏工作实行工单化管理,在原有维修工单的基础上结合测漏工作实际制定完成测漏工单流程,并以此作为量化考核依据。

2-1.关于“国有资本收益减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相关职能部门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清欠工作二是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与用户对接,签订水费欠款认证单,双方无异议,将出清单、挂账,并采取措施进行追缴。

整改成效:目前欠款工程60项中,已追缴12项,其中已结清7项。营业管理方面5笔欠款已出清单,其中2笔已回款,3笔挂账;另外8笔欠款,与用户对接签订水量认证单出清单,挂账。
    2-2.关于“ 应收未收非居民自来水水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供水集团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并将追缴欠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考核指标。同时形成欠费清单,各供水分公司对照欠费清单逐一上门追缴,对无一次性偿还能力的用水户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对恶意欠费用户,按照抚顺市供、用水管理条例给予暂停供水,同时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追缴欠费。

整改成效:截止2024年610日,收回2021年-2024年应收账款。剩余款项持续追缴。

2-3.关于“截至2023 年底,多记成本财务报表不真实,造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下降。”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进行专项学习培训,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及权责发生制进行预提费用核算,2024年末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2024年11月22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了预提费用核算培训。通过本次巡察整改,不仅再一次强调了权责发生制这一企业财务核算基础,还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有效的提高了财务数据的精准度,使预提费用的计算、提取与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更加匹配,避免今后有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二是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外聘律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组成清算组,依据审计报告内容开展清算工作。三是视自行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1月22日,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二是2024年12月12日,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供水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对相关账目进行核实。三是2025年2月28日,相关账目已核实完成。四是审计报告已出,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4-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树立不牢,解决民生痛点难点问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停水问题,第一时间在“抚顺供水集团”微信公众号根据停水范围定向推送停水信息,并安排送水车送水,保障居民临时用水,通过与电台、媒体发布计划性停水公示信息提示。二是针对水小(夜间无水)问题优化供水区域的管网压力,保证供水压力平稳,减少用户关于相关问题的投诉,提升用户的用水体验。三是针对跑水问题,安排跑水地区归属地营业所进行现场核实并做止水处理,经核查如维修责权归属供水集团维修范围内,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处理。

整改成效:通过整改,对12345政务平台转办件中未办结和不满意诉求梳理汇总,加快用户诉求办理流程,现阶段供水集团各类投诉较之前有所下降。

4-2.关于“ 截至巡察组进驻,我市还有18.2 万用户的室内供水设施老旧,存在水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供水集团长期高度重视18.2万户的室内老旧供水设施改造,首先将此列进供水事业规划发展项目库,同时,集团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投资、超长期国债、地方专项债券等政府相关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已包装《抚顺市老旧供水管网智慧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供水设施改造8万余户;同时为杜绝水质安全隐患,也包装了《抚顺市供水漏损治理专项工程》项目,以上两大项目已完成可研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已批复。近期根据住建及财政相关要求,将以上项目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重大项目库及地方政府债券穿透式系统,申请2025年超长期国债,正在等待审核。同时集团公司正在对两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工作进行内部流程审核,待审核后将组织两个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工作,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任务。

整改成效:项目实施改造后,用户水质得到了改善,高层用户水压明显提升,管线漏损显著下降。大大节约的集团公司成本,同时也消除了该区域用户的用水隐患。

5.关于“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鉴于该公司原经营场所已被政府征收,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造成其他股东利益受损,供水集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该公司二是在解散后,通过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最终完成该公司退股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1月27日,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从该公司退股工作的前期收集资料工作。二是2024年12月24日,法院受理了我公司提起的诉讼。三是2025年1月3日,已交纳50诉讼费,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四是2025年4月14日开庭当天,因被告均未到场,当日庭审未能进行。下一步法院将进行公告,并择期开庭。

6.关于“资产管理不当,造成闲置浪费。盘活闲置资产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规划,改造自用,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依据公司需求和发展规划调整其用途,赋予新的功能价值二是寻求对外出租,参与合作经营,将闲置的土地或房屋通过合适的渠道对外出租,或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展合作经营三是争取政策支持,参与政府项目,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

整改成效:一是于2025年3月13日将某基层分公司单位所租赁给某有限公司,并签署了租赁协议。二是某基层分公司营业所拟建停车场经营,集团公司相关基层单位、部门人员已完成现场勘测。目前,前期工程设计和预算都已完成,正在等待施工单位入场。

7.关于“上轮巡察发现“截至2020年6月末,市供水集团尚欠排污费各项费用未及时上缴市财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2023年起,供水集团已经做到当年收缴的污水处理费及时、足额上缴,对2019年至2021年末的费用,采取逐年偿还方式,力争五年内偿还完毕;其余滞留污水处理,若是水价调整成功,供水集团将尽快清偿。

整改成效:截止目前,集团公司已经偿还一定的污水处理费。自2023年起实现了当年污水处理费应缴尽缴,并对2019年至2021年末滞留的污水处理费,采取逐年偿还方式,力争五年内偿还完毕;其余滞留污水处理,若是水价调整成功,供水集团将尽快清偿。

8. 关于“2021年至2024年6月新增应收未收非居民污水处理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调整收费周期,将季度收缴改为每月收缴。二是对欠费用户,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体,集团公司全力配合,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追缴欠费。三是集团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欠污水费用户,加大执法力度,对性质恶劣的用户给予暂停供水处理。四是联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欠费用户中符合不减排标准的用户给予认定,进一步核减欠费总额。

整改成效:2021年-2024年6月,针对应缴污水费已确认的不排用户相关费用按规定不予缴纳。截止目前,应收未收非居民污水费已部分款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供水集团党委将秉承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巩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为推进市供水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及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更为坚实的动力。

1.持续深化整改落实。继续遵循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继续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劲头不松。对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以巩固成效并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继续紧盯不放,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构建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追溯制度缺陷,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制度能够落地生效,真正发挥作用。对于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优化与完善,通过优化制度流程、明确责任主体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制度基础,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严格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认识到位、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市供水集团整体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626362;电子邮箱fsgsdw@163.com。

 

 

中共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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